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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科學系學士班學生申請提前畢業之學業成績優異標準(110.05.18)

運動科學系學士班學生申請提前畢業之學業成績優異標準(110.05.18)

學業總平均(GPA)3.80以上,且學業總平均成績名次在本系該年級學生數百分之十以內。

110學年度起畢業之學生適用。

(依據本校學則第四十九條規定並經本系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決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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