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計畫】 113學年度下學期(2025春)赴陸港澳學期交換開放申請,系申請截止時間113.8.23(五)17:00前
申請者成績需前兩學期平均GPA3.2(含)以上,或全班前(含)30%
應準備文件:(8/23 17:00截止)
1.申請表
2.學習計畫書
3.歷年成績單1份(大學部應包含班排及系排)
4.推薦信1封(例如系主任、導師或指導教授等)
5.英語能力證明,申請赴香港交換者需檢附英語能力證明,請提早準備英語能力證明,屆時未能檢附恕視為資格不符。
全球處網站說明
陸港澳校級交換計畫說明會簡報(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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