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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

畢業/學分相關

學士班學科術科學分表(113.2.1新增)

106-107入學學生選修「運動專長訓練」課程學分抵免說明

113學年度入學新生 112學年度入學新生 111學年度入學新生 110學年度入學新生 109學年度入學新生 108學年度入學新生 107學年度入學新生 106學年度入學新生
學士班課程說明 學士班課程說明 學士班課程說明 學士班課程說明 學士班課程說明 學士班課程說明 學士班課程說明 學士班課程說明

第一專長

第二專長學程課程表

第一專長

第二專長學程課程表

 
本系(運科系)學生,凡有申請跨領域學習者(有申請二專學程同學),仍須於畢業前考取三張運動相關證照,並將證照上傳於系上規定之網路資料夾供系辦人員審查。
 

服務

學習

修習說明:
1.請先選課(服務學習--運科系)再依規定完成服務學習時數60小時。(2學期×30小時)
2.學生第一週可至系辦領取或自行下載「服務學習時數登記護照」,服務後請該活動之主辦單位核章(如為班會,請導師簽章)。
3.如學生自行找校外活動,請先知會系辦,經主任同意方可執行。
4.如活動單位無法開具證明或蓋章,則應檢附活動相關資料(活動資訊、簽到表及本人參與活動之照片)佐證。
5.學生應於課程最後一週周五中午12點前將服務學習時數登記護照及相關資料繳至系辦審查及成績登入。
6.系協會、校隊、社團業務及有相對補償性質工作,皆不得採計服務時數。
7.學生可選修他系服務學習課程。
服務學習時數認定規範(111.03.17)
服務學習心得報告書

服務學習時數登記護照

運動

專題

修習說明:
1.專題學生需修習系定必修運動專題一(三上)與運動專題二(三下)
2.專題每組以4人一組為原則,且至少有一位運動科學組學生以及一位運動競技組學生為原則,每位學生需實際參與。
3.專題學生須於11月底前填妥「國立清華大學運動科學系運動專題寫作指導教授調查表」,經指導教授簽名後送至系辦公室存查,並於校定成績繳送結束前由指導教授給予其指導之學生成績,由系辦統一輸入成績。
4.專題寫作格式依照碩士論文為原則,並須遵守學術倫理規範。
5.專題報告由系辦於下學期末擇日辦理專題發表會。修習運動專題二學生須於發表會當日完成專題發表。

運動科學系運動專題寫作指導教授調查表
運動專題指導寫作要點
 (1
13-1系務會議修正)

運動相關證照 1.學生於畢業前應考取三張運動相關證照,並將證照上傳於系上規定之網路資料夾供系辦人員審查。
2.學生如因故無法於畢業前考取運動相關證照,學生得依本系「國立清華大學運動科學系學生專業實習作業要點」完成專業實習,並將完成簽章之專業實習時數登記護照及成果報告書或學術論文發表證明繳至系辦,審核通過之後換發實習證明。每50小時可換取一張實習證明,即視同一張運動相關證照,並將實習證明同證照方式上傳。
國立清華大學運動科學系學生專業實習作業要點112.1.12修訂
學生專業實習時數登記護照

學生專業實習成果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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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國立清華大學書卷獎辦法(110.08.27通過)(本系維持 等級制GPA 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