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banner

[兩岸交流] 2017兩岸暑期學術交流,即日起報名開始,請同學踴躍參加

[兩岸交流] 2017兩岸暑期學術交流,即日起報名開始


本校自2001年暑期加入諾貝爾獎得主李政道教授設立之莙政基金會,即開始辦理兩岸暑期學術交流活動(統稱),目前合作學校共12所,除最早啟動的莙政項目
(合作學校包括北京大學、復旦大學、蘭州大學、蘇州大學、上海交通大學等5校)外,另亦擴展出其他項目,包括兩岸清華項目(合作學校為北京清華大學)、吳大猷項目(合作學校為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浙江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上海交通大學等5校)、其他項目(合作學校有山東大學、雲南師範大學)等。

本交流活動說明會將於106年3月9日(星期四)晚上18:30旺宏館243室舉行,請同學踴躍參加。

報名連結
 
 
一、申請對象與資格
凡於本校就讀之大二與大三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提出申請:
1. 前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3.40以上,或名次於全班前20%者。
2. 前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3.00以上,或名次於全班前40%,社團活動表現優異,經活動主辦相關單位推薦者。
 
 
二、報名應繳文件:請依序排列,各頁下方中央位置需加註頁碼,1式1份,於左上角以長尾夾裝訂,請勿使用其他特殊裝訂方式。
1. 申請表
2. 成績證明(須含前二學期成績並含平均成績與名次-班排和系排都要) 
3. 自傳及研習計畫書(A4紙不超過3頁,如有課外活動或特殊表現可一併陳述)
4. 本校專任老師推薦函一封(導師、系主任或授課老師均可);此外,若是社團活動表現優異申請者,須另附活動主辦相關單位推薦函,才符合申請資格認定。
5. 監護人具結同意函(請另頁-如範例,表示同意子女參加本活動並簽章)
 
 
三、申請流程
並於3月27日前,備妥申請資料至系所辦公室
2. 複審:各學系完成初審後,於3月31日(五)中午前將推薦名單與申請資料送全球事務處國學組高小姐彙整,進行複審。
 
 
四、如有疑問,請洽全球處國際學生組高小姐
e-mail:mhkao@mx.nthu.edu.tw
Tel: 03-715131 # 62462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