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交換計畫】115學年度上學期(2026秋)赴陸港澳學期交換開放申請(申請至115.2.4))
【學生交換計畫】115學年度上學期(2026秋)赴陸港澳學期交換開放申請 全球處公告
申請資格與程序:
1.具本校學籍之大學部與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請,請注意各交流姊妹學校是否有其特殊規定,部分交流學校僅受理大學部學生,或不接受應屆畢業生及外國籍學生申請。
2.申請者成績需前兩學期平均GPA3.2(含)以上,或全班前(含)30%;如為大一、碩一、博一學生或轉學生,申請時須提出前一學期之本校成績證明,交流時間以一學期為限。有休學之情形請參照作業要點辦理。
3.各院系/所受理申請案辦理初審後,送件至本處文件應含:申請表、學習計畫書、歷年成績單1份(大學部應包含班排及系排)與推薦信1封(例如系主任、導師或指導教授等)。欲申請赴香港交換者需檢附英語能力證明,未能檢附視為資格不符。
4. 學生除送申請紙本外,需另行至以下網址填寫資料:
第一部份:申請階段時填寫 https://forms.gle/nKJqUvomkE8qgupM9
第二部份:志願序表單,院通知總排序後填寫 https://forms.gle/tjkYwnJKjgNfGpj18
第三部份:紙本申請資料繳交至系辦(115.2.4 17:00前)
- 申請表
- 學習計畫書
- 歷年成績單1份(大學部應包含班排及系排)
- 推薦信1封(例如系主任、導師或指導教授等)
- 欲申請赴香港交換者需檢附英語能力證明,未能檢附視為資格不符。
本校全球處將辦理審查會議後將公佈分發名單。
瀏覽數:
分享